【汽车学院】关于开展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核的通知
根据《武汉理工大学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暂行办法》(校研字〔2016〕78号)和《武汉理工大学汽车工程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“申请--考核”制招生方案》等精神和要求,为做好2019年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核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考核对象
考核对象为熊晓晨等36名考生(详情见附件)。其中,熊晓晨、张骞、冯晓志、关山月等4名考生因符合“申请—审核”制标志性成果的条件,经考生申请、接收导师同意,按学校政策免学校外国语考试和学院专业笔试,直接参加面试。
二、考核时间
笔试时间:2019年3月9日下午14:30-16:30
面试时间:2019年3月10日上午9:00开始
三、考核地点
笔试地点:汽车学院大楼a101(马房山校区东院)
面试地点:汽车学院大楼四楼a401、a406、b405室
四、考核形式
(一)笔试(满分100分)
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理论及其应用能力,包括科学问题归纳能力、分析能力、思维能力及专业英语等。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笔试科目为:《汽车理论与设计》《车身结构设计与制造》《发动机原理》《现代控制原理与应用》《汽车市场营销学》(考生任选一),笔试时间为120分钟。
(二)面试(满分100分)
采取答辩及质询的形式,主要对申请者的学术潜质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。主要要求及评分标准如下:
1.答辩要求
答辩采用ppt形式,ppt报告时间不超过20分钟,提问答辩时间不少于10分钟。答辩报告内容应包括:个人简历、拟从事研究课题的背景、研究内容及其学术价值、研究基础和工作方案、今后博士阶段的工作计划等。
2.评分原则
①课题背景(10分):主要评价申请者对硕士阶段研究领域国内外相关文献的阅读,对研究动态的掌握,以及对课题意义的认识;
②研究成果(30分):主要评价申请者已经取得研究成果的创新性、已发表论文的数量和质量以及申请和授权专利情况;
③专业技能(20分):主要评价申请者对专业所需的分析能力和数据处理能力的掌握情况;
④科研潜力(30分):主要评价申请者是否具有专业思维的敏感性和创新能力;
⑤语言运用与表达(10分):主要评价申请者ppt制作质量、答辩过程中口头表述能力以及回答问题情况、专业英语掌握情况等。
面试成绩由招生专家组以无记名方式按百分制评价,再计算平均分得到最终面试分数。
五、补充事项
(一)考生需于3月9日下午13:30前携带证明材料原件(本人身份证、研究生证(应届生),本科和硕士学历、学位证书,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原件,发表论文、专利或论文正式录用函、获奖证书原件等)到汽车学院二楼大厅个人所在的组排队并参加审核,且将ppt(03版,且以个人名字命名)拷入指定电脑。
(二)考生需于3月10日上午8:30前到汽车学院二楼大厅查看自己的面试分组安排。面试期间,考生可根据个人现场面试的顺序和进度到a404休息等候。
(三)考生考核成绩由外国语考试、笔试及面试三部分成绩组成,总分满分按100分计算。考核成绩=外国语成绩*20% 笔试成绩*40% 面试成绩*40%。凡对于考核成绩不足60分者,不予录取。同一学科根据招生计划,按综合成绩(综合成绩=考核成绩 近三年学术成果得分)排名择优录取。
(四)对符合“申请—审核”制条件的4名考生,直接进入面试环节(面试要求同统考博士要求),再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择优录取。
附件:汽车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核名单
汽车工程学院
二〇一九年三月五日